對華301調查報告對華造成不良影響
對華301調查報告對華造成不良影響,收購積體電路或受阻
美《對華301調查報告》指責“中國使用合資要求、股權限制和其他外商投資限制來強制或迫使美國企業轉讓技術”,但實際上,中國制造業整體技術水平的提升和國際競爭力的增強主要來自於中國創新投入的增加和制造業的綜合競爭優勢。
(一)中國企業技術水平的提高源自快速增加的研發投入。
中國整體R&D強度1996年只有0.57%,2017年提高到2.12%。根據OECD的數據,雖然仍低於美國,但是已經超過英國和歐盟28國的平均水平。具體到產業領域,2014年來自產業的研發支出總額占GDP比重中國是1.54%,超過OECD國家的平均水平,與德國的1.85%和美國的1.67%(2013年)差距已經不大。2013年中國PCT專利申請量也已經僅落後於美國和德國,居世界第三位。根據《國家創新指數報告2016-2017》,中國國內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26.3萬件,占世界總量的37.5%,居世界首位。中國在研發領域的高強度投入和產出,保證了中國企業技術水平的快速提高。
(二)中國在高科技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源自綜合優勢的發揮。
中國光伏產業從新世紀初起步,迅速成長為世界最大的光伏組件制造國,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和MIT學者Nahm和Steinfeld的研究認為,中國光伏產業的快速崛起在於中國的創新型制造優勢。所謂創新型制造優勢,是指依托完善的產業配套、較高的技術消化吸收和創新能力以及強大的工程化和制造能力,將復雜的產品設計(來自國內或國外)制造為最終產品並規模化生產的能力。中國的技術水平提高很快,具有世界上最完善的產業體系和產業配套,擁有熟練的技術工人,而且隨著市場化的推進湧現出一大批勇於嘗試、探索的企業,這些因素結合起來就使得中國企業能夠把好的創意設計快速、低成本地進行產業化生產,而且在生產過程中還能夠不斷降低成本、改進質量。相反,由於多年的離岸外包,美國制造業的許多產業已經出現加工制造環節的缺失、產業公地被破壞,而制造環節的缺失不但削弱了美國整體的產業化能力,而且對創新能力造成了損害。
二、中國對美投資的快速增長是企業的市場化行為,而且有利於美國的產業發展與就業。
美《對華301調查報告》指責中國的對外投資政策:“中國政府提供充足的資金對美國公司和資產實施了廣泛的系統性投資和收購,獲得了先進的技術”。
(一)美國政府一方面指責中國不夠開放,限制美國企業在華投資,另一方面又指責中國在美投資增加,而且CIFUS等機構對中國企業在美投資設置重重障礙。
例如,2017年以來,就有忠旺控股收購愛勵鋁業、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支持的財團收購美國專業半導體測試設備商Xcerra、重汽集團收購研發電動汽車發動機的科羅拉多公司UQM Technologies Inc.、北京大北農科技集團收購種豬銷售公司Waldo Genetics、螞蟻金融服務集團收購速匯金等交易因CIFUS的原因終止或取消。這是典型的雙重標準!中國企業對美國企業並購交易額從2016年的627億美元驟降到2017年的136億美元。
(二)中國在美的投資都是企業行為。
即使是國有企業也早已轉變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營主體,在符合主業範圍的條件下,政府部門不對它們的具體投資行為進行幹預。即使按照美《對華301調查報告》,在2000-2016年的1395宗收購中,也只有351宗(約占比25%)和交易貨幣額的29%是由國有企業實施的,無論數量或金額的超過70%的實施主體都是非國有企業。
(三)美國企業通過在華投資獲得豐厚的利潤。
美國企業在中國投資能夠進入世界高速增長且最大的市場之一,而且能夠利用中國低成本的勞動力以及研發資源。例如,中國的汽車市場保持了十幾年的高速增長,目前是世界最大的汽車市場,2017年中國汽車銷量達2887.9萬輛,連續九年居全球第一。美國汽車公司在中國進行投資獲得了豐厚的回報。2017年通用汽車及合資企業全年在華零售銷量突破400萬輛,中國連續第六年蟬聯通用汽車的全球最大市場。
(四)中國企業在美投資能夠促進美國經濟的發展和就業。
如前所述,長期的離岸外包造成美國國內制造業的空心化,通過幾十年的積累、學習,中國在許多產業的技術水平、產品質量已經處於世界領先水平。國際金融危機後,美國就提出一系列戰略和政策促進重振制造業或制造業回歸。特朗普當選總統後也采取許多促使促進制造業回流。在許多領域,中國企業在美國的投資,實際上是把這一產業領域最具國際競爭力的生產線帶回美國,幫助美國完善產業體系,降低美國制造的配套成本。例如,作為國內最具規模、技術水平最高、出口量最大的汽車玻璃生產供應商,福耀玻璃在2014年購買了廢棄的通用汽車生產廠,並且投資了6億美元,不但解決了數千人的就業,而且可以降低美國汽車產業的配套成本,提高美國本土汽車產業的競爭力。
三、美《對華301調查報告》將矛頭瞄準《中國制造2025》,但《中國制造2025》提供了中國與發達國家共贏的機會。
(一)促進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是各國的共同目標。
國際金融危機後,美國也發布了重振制造業、發展人工智能等方面的一系列戰略計劃、法案或政策,如“美國制造業復興法案”、“先進制造業夥伴計劃”、“先進制造業國家戰略”以及“制造業創新網絡計劃”,而且對15個國家制造業創新研究所(IMI)提供資金支持。《中國制造2025》同樣是中國政府對中國制造業轉型升級提供的一個願景,並不是強制規定而是引導投資和技術創新方向。
(二)中國產業的轉型升級,為發達國家高端裝備、零部件、先進材料提供了巨大的市場空間。
“中國制造2025”的一個重要方向是制造業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圍繞制造業的智能化,德國提出了工業4.0,美國通用電氣提出了工業互聯網。中國具有最完善的產業和配套體系,從而擁有最豐富的應用場景,為制造業智能化系統的應用提供了巨大市場。同樣,中國制造業的綠色化也為發達國家的環保裝備和技術提供了市場。
(三)德國、法國等國家在智能制造等領域與中國積極開展合作,說明“中國制造2025”能夠實現共贏。
例如,2014年10月舉行的第三輪中德政府磋商達成《中德合作行動綱要》,確定兩國建立互利共贏的創新夥伴關系;2015年7月,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簽署《推動中德企業開展智能制造及生產過程網絡化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16年1月,中國科技部與德國聯邦教研部簽署《關於在智能制造(“工業4.0”)和智能服務領域通過雙邊科技合作開發和推廣創新方案的聯合意向聲明》;2016年的《第四輪中德政府磋商聯合聲明》再次強調將繼續落實在“工業4.0”領域簽署的協議,加強4家參與合作的部委間的高級別協調,以匯聚所有合作相關方,就“工業4.0”進行跨議題的交流,推動合作產生協同效應。中法在2016年的第四次中法高級別經濟財金對話達成共識,“雙方鼓勵兩國工業界立足‘中國制造2025’和法國‘未來工業’計劃進行合作”,2017年中法聯合推薦首批工業合作示範性項目,包括5個產業合作項目和2個教育合作項目,產業合作項目主要涉及制造業、物流業的數字化、智能化和碳減排。